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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修理今起必须明码标价

1999-06-01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31日讯(记者莫春)北京市物价局规定,从6月1日起,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汽车修理行业将明码标价,使用北京市物价局统一监制的维修价目表,希望通过此举制止乱收费行为,增强汽车修理行业价格透明度。

据了解,统一的价目表由“一表”、“一册”和“两单”三部分组成。要求经营者必须在业务室明显位置上标明《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规定的收费计价公式、材料费加价率、工费率收费标准,重点专项维修项目的收费标准,而且,经营者要将汽车维修项目的所有收费标准装订成册,放在业务室明显位置以备顾客查询。经营者还要将汽车维修行业施工单(代结算单)和维修车辆材料明细表(统一结算凭证附件)在结算前交顾客审阅,做到公开收费。北京市物价局同时规定,汽车维修行业经营者不得超出明码标价表标明的收费标准加收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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